第4章 《引论》:旅行的本体意义探微
- 美国20世纪小说中的旅行叙事与文化隐喻研究
- 田俊武
- 6571字
- 2025-04-29 17:24:28
旅行与旅游既具有外延方面的一致,又具有内涵方面的差异,都是讲述身体在空间的位移及在这种位移的过程中和过程后所发生的其他影响位移者本人和社会的事件和思想活动。不过,由于人们只熟知旅行与旅游外延方面的一致而忽略它们在内涵方面的差异,长期以来旅行作为人类学和社会学方面的一个宏大的行为就受到忽视,尤其是受到中国学界的忽视,使之成为一个“失落的主题”[1]。事实上,旅行是人类学、社会学和文化学一个极其重要的现象,与商贸、朝圣、军事、政治、冒险、迁徙、流放等行为联系在一起。正是由于旅行与人类社会各种行为的密切联系,自古以来旅行就成为世界各国文学书写的主要对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古希腊荷马(Homer)的《奥德赛》(Odyssey)、18世纪英国乔纳森·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的《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以及中国明朝中期吴承恩的《西游记》。但是,将旅行作为一种本体叙事特征进行充分阐释的莫过于美国20世纪的小说。“五月花”号航行、西进运动、19世纪末火车的普及和20世纪初汽车的涌现,在美国这个号称“坐在车轮上的民族”的心中催生一种强烈的旅行情结,促使他们在美国乃至世界各地进行旅行,以便实现“美国梦”、宣扬“天定命运”、进行文化朝圣、逃避物质主义束缚、解决族裔身份等目的。作为一种文学发生学的表征,美国20世纪各个流派、阶层、种族的小说家都或隐或显地在他们的小说创作中表现了旅行,并赋予旅行特定的文化隐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20世纪小说中的旅行叙事受到美国本土文学评论界的关注,相关的论文论著已有不少,但是在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界,关于美国文学尤其是20世纪美国小说中的旅行叙事却始终没有得到重视。因此,从人类学、社会学和文化学方面阐释旅行的本体意义,揭示旅行与文学表征的关系,梳理美国20世纪小说中的旅行表征及国内外在这方面的研究进展和不足,就极具认知的意义。
人类的文化始于“行走”,这是中西文化史不言而喻的事实。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区别于其他动物的决定性因素是直立行走,由此开始了人类文化的建构。随着早期的类人猿的大脑变大,思维的增强,受不同原因的驱使,他们就开始四处行走了。早在新石器时代,古人就开始建造舟船和车轮,目的是要保证他们能以更快的方式进行身体的移动。游牧部落时代,古人循着季节的变化四处游走,以便猎取丰盛的食物。在古罗马帝国时代,人们开始修建公路,以方便在帝国战争期间运送军队。公路的修建,也为平民百姓进行便捷的出行提供了方便。古斯堪的纳维亚人尤其擅长海上冒险,他们穿越危险的大海,不仅征服了冰岛和格陵兰岛这样的地区,而且还一度在985年偶然发现了美国。类似的通过游走发现新的人类聚集地的现象在古代不胜枚举。考证过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人种在地理环境中持续变动的族谱以后,人类学家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aos)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从最初开始,我们就有了一张人类不断迁移的地图,这其中包括多种人类群落的混合。”[2]这说明,人类本身就是行走和迁徙的产物。到了中世纪以后,人类出于朝圣、商贸、探险和迁徙等目的而进行的游走活动日益增多,游走的范围也日趋扩大。
为了表现这一人类学和文化学意义上的“行走”现象,中西方的语言中出现了一系列相应的词汇。比如,在英语中有“movement”“passage”“migration”“exploration”“diaspora”“exile”“travel”“journey”等词汇。人类学家范恩·根纳普(Arnold Van Genep)就用“passage”一词来指涉人类的动态位移行为:“任何社会里的个人,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的运动。”[3]“diaspora”(离散)一词原本是一个生物学用语,指植物通过花粉的飞散和传播而获得繁衍生长。后来,这个词被用在《旧约》(The Old Testament)和犹太文化中,“指上帝让以色列人‘飞散’到世界各地。‘离散’也因此获得了这样的意义。某个民族的人离开了自己的故土家园到异乡生活,他们的离散始终贯彻‘考验—苦行’的主题,却始终保持着故土文化的特征”[4]。但是,最能反映人类在地理范围内位移现象的是“travel”一词。“travel”翻译成汉语是“旅行”,就是指人类以各种方式在相对遥远的不同地理空间内的身体位移。“旅行就是运动,一种通过区域化空间的运动,这种运动由人们主观选择进行,或者在人们无法控制的外力作用下进行。”[5]在远古交通极度不发达的时代,这种地理空间的身体位移现象的出现非常艰难,远非现代社会的旅游者所能想象。因此,“travel”(旅行)这个词在最初形成的时候,就具有“痛苦”和“考验”的意思:“旅行是一种劳作。从词源意义上讲,旅行者就是一个遭遇劳作痛苦travail(劳作痛苦)的人,而travail这个词又来源于拉丁语的tripalium,这是一种拷打工具,由三个刑柱组成,用来对人进行拷打。”[6]
由于没有现代化的公路、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古人的旅行主要靠步行或原始的马车和舟楫,所以这种行为非常艰难。给古人的旅行造成阻遏的首先是环境问题。“陆地旅行的困难,通常体现在地面的自然环境方面,这些都是靠脚步运动的生物尤其是人类所经历过的……气候、季节和昼夜的长短,都会在较长或较短的时期内对旅行者造成危险;除此之外,还有一年四季所面临的困难,那就是道路本身带来的困难。道路通常被海洋和湖泊、河流和山洪、山脉和丘陵、树林和青苔、岩石和飞沙所阻断,所有这一切都考验着人类的智慧。”[7]除了自然环境会对旅行者的生活带来困难和危险以外,社会环境也会给旅行者的出行带来一定的危险。研究过16世纪的欧洲人在希腊旅行的学者大卫·康斯坦丁(David Constantine)如是说:“希腊之行异常费力和危险。旅行者冒着在海上被海盗俘获和抢劫的危险,在陆地上被土匪抢劫的危险。还有瘟疫、土尔其人的骚扰和数以千计的偶然事件。”[8]至于旅行所耗费的时间,那更是漫长得难以想象。“历史之父”希罗多德(Herodotus,前484—前425年)于公元前464年从希腊出发到埃及旅行,前后历时20余年。中国唐朝著名法师玄奘(602—664年)于公元629年离开中国西行去印度取经,前后历时17年。13世纪的意大利旅行家马可·波罗(Marco Polo,1254—1324年)17岁时从意大利出发,沿着陆上丝绸之路,历时4年才到达中国。
旅行,从人类认识到其独特性和重要性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获得多种内涵和意义。这些内涵超越其单纯的使用性,与宗教传教、军事殖民、地理探险和科学考察等活动结合在一起。“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在古代社会,旅行的主要动机是商业性的、宗教性的、政治性的和军事性的,尽管也有少量证据表明自古希腊以来某些旅行具有消遣目的。”[9]在古希腊,商人们通常要在地中海地区广泛地旅行,以便出售他们的货物。为了推销他们的货物,商人们也会在一些繁华的商业区聚集,这同样要求他们走很远的路途。他们持续不断的商业性旅行也为那些非商业性的旅行者开辟了旅行的路线。在中古时期,长期的商贸之旅对于欧亚两洲的文化、宗教和艺术交流起了很大的作用。从1世纪起,商人、使节和旅行者穿越西方的英国和西班牙,来到东方的中国、印度和日本。这些商旅路线主要用于把生产过剩地区的原材料、食料和奢侈品运送到缺乏这些产品的地区,例如中国主要向西亚和地中海地区供应丝绸,而香料则主要从南亚印度等国获取。这些货物的运送要穿越长途的距离,主要靠牲畜托运或船舶海运。古代著名的丝绸之路就是靠历代商贾们的商务旅行踏出来的。骆驼队驮载着珍贵的丝绸往西走,而羊毛、金银制品被运到东方。当欧洲探险家和旅行家马可·波罗于1270年沿着这条路线从意大利的威尼斯出发去中国的时候,这条路线已经拥有1500年的历史了。
早在古希腊时期,宗教性旅行就已经存在。当时的希腊人主要到一些神话中的景点去旅行,例如某个据说是神灵出生的洞穴或者某个据说神灵曾经在那里创造人类的庙宇。那些寻求药物治疗的古希腊人也到埃匹道拉斯(Epidaurus)去旅行,在那里他们可以接受药神奥斯克列匹斯(Asklepius)的治疗。但是,宗教旅行最兴盛的时期是中世纪,一个与此有关的词汇pilgrimage(朝圣)开始出现。对于什么是“朝圣”,学界有不同的看法。约翰·赛克斯(John B.Sykes)认为,“朝圣”是“到一处宗教圣地的旅行,是一种宗教献身行为”[10]。塞缪尔·布朗顿(Samuel G.F.Brandon)认为,“朝圣涉及三个因素:一处宗教圣地,吸引个人或群体到这个圣地旅行的行为,一个特殊的目的,比如获得精神或物质上的益处”[11]。凯斯·克里姆(Keith R.Crim)认为,“每一次到一处宗教圣地的长途跋涉都是一种朝圣,不管是一种微型的转变还是在神圣和新的社区的成长和经历”[12]。尽管这些定义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它们却具有一种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旅行”。“朝圣就意味着旅行,不管是以群体还是以个体的形式。这样的旅行可能会涉及漫长的旅程,或者只是到一个能对旅行者具有特殊意义并能引起个体反应的近地方。”[13]在中古时代,基督徒、犹太教徒和穆斯林教徒到他们各自的宗教圣地进行朝圣是最常见的文化现象。他们的朝圣之旅主要靠步行进行,也有部分富裕的教徒靠牲畜或者车船来解决漫长的旅途问题。比如在后古典时代(500—1500年),虔诚的穆斯林教徒沿着先知穆罕默德曾经走过的路线,到麦加圣地进行朝拜。伊本·巴图塔(Ibn Battuta,1304—1368年)是这些朝圣旅行者中最著名的一位,他不仅到麦加进行朝拜,而且足迹远达中亚、印度、中国和地中海等地,直到最终回到自己的家乡非洲摩洛哥。
自从人类有文明记载开始,旅行就具有军事和政治的目的。“人类有历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位旅行者是汉诺(Hanno),奉迦太基参议员之命前去征服和殖民西非海岸地区。”[14]在公元前505年,汉诺率领一支由60艘轮船和3万人马组成的舰队,开始了漫长的海上航行。在古希腊时代,10万希腊联军曾经乘坐1800多艘战舰,历经各种海上磨难,千里迢迢前去攻打特洛伊城。在古罗马时代,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曾经率领一支庞大的军队,在12年间行军22000多英里,征服了地中海沿岸地区70多个城池。中世纪持续300多年的十字军东征,直接诱因是基督教朝圣者和穆斯林朝圣者在圣地耶路撒冷的冲突,他们对亚洲的东征,与其说是打仗,不如说是旅行或者移民。尤其是第一次东征时的平民十字军“似乎不是前去作战,去同基督教的军队搏斗,而更像是举家移民……他们以牛羊当作马用,沿途拖着双轮小车,车上堆着破碎的行李和孩子们,每经过一个堡垒或城镇,孩子们伸手问道:‘这是耶路撒冷吗?’”[15]但就是这支看似可怜的队伍,却在漫长的东征途中屠杀了大量的在他们看来是“异教徒”的犹太人、匈牙利人。至于近代的鸦片战争和现代的红军长征,更是军事与旅行结合的典型例子。正是由于旅行和军事战争之间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在其著名的《论旅行》(“Of Travel”)一文中列出了作为旅行者所必须了解的东西,这些东西包括“城墙要塞……武器装备,杂志……士兵的训练,诸如此类”[16]。
在古代,旅行不仅与商贸、朝圣、军事和政治联系在一起,也总是与冒险、迁徙、流放等行为联系在一起。“一个旅行者(traveler)和探险者(explorer)的不同在于旅行者出发是去寻找业已存在的东西,探险者出发是为了寻找他认为应该存在的东西,两者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要经历到达异域他乡的旅程。”[17]为了寻找他们认为应该存在的东西,探险者们通常要驶过浩渺的大海,翻过巍峨的高山,踏过无垠的沙漠,穿越茂密的森林。总之,他们要走很远的路途才能到达未知的地区。这些未走过的路途通常很危险,许多探险者都死在了探索新地域的旅途上。所有这一切都表征探险(exploration)和旅行(travel)具有许多共性。这些共性之多有时候很难让人搞清楚两者的区别,正如弗雷德里克·哈密尔顿(Frederic W.Hamilton)所言,“将探险和人们普遍认识的旅行区别开来很难。即使在横渡大西洋的日子里,每一个旅行者都感觉自己是一个探险者”[18]。意大利的马可·波罗、西班牙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Chistopher Columbus)、英国的詹姆斯·库克(James Cook)、中国的徐霞客等,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旅行家和探险家,他们在国内和世界各地的旅行和探险,为人类留下了珍贵的文化财富。
至于旅行与迁徙(migration),更是与生俱来的孪生兄弟。人类学意义上的迁徙,是指人类为了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居住,从一个地理区域位移到另一个地理区域,通常要跨越某种政治边界,例如中国历史上的“走西口”“下南洋”和“闯关东”就是典型的人口迁徙现象。迁徙与旅行的共核部分就是地理区域的位移,换句话说,旅行是迁徙的过程和载体。正如威廉·特恩鲍(William A.Turnbaugh)所言,“迁徙和长途旅行都是广阔区域联系的根本方式”[19]。两者的区别仅在于,“迁徙”主要是群体和家族式的,更强调对目的区域的定居和文化调适。至于迁徙的目的,也与旅行有很多相似之处,多以“探索、朝圣、发现或探险、商业冒险、大巡游、自助游,或者单纯的旅行形式出现,所有这些都是位移运动”[20]。
由此观之,旅行“是人类最早也是最古老的行为方式之一。它的历史与人类的历史几乎同时存在。它是人类的一个主要的行为冲动,是一个决定历史的主要因素。不管是作为迁徙还是探险,不管是出于科学研究还是娱乐,不管是强制性的位移还是非理性的漫游,它已经成为每一个种族、每一个时代、每一种文化存在的条件”[21]。正是因为旅行在人类生活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自古以来,旅行这种从一个地方位移到另一个地方的行为,一直被看作学习、习得经验和知识的隐喻”[22]。古希腊人把旅行看作扩大视野、学习他者文化的重要方式。在《克里托》(Crito)篇中,柏拉图(Plato)以对话的形式批评了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Socrates)一生足不出户的固执:“除了军事服务以外,你从不离开这个城市去参加一个盛会,或者到别的什么地方去。你从不像别人那样去旅行,也不想去了解别的城池和别国的法律,你只满足于待在自己的城市。”[23]文艺复兴是旅行和探险的黄金时期,旅行在锻炼毅力、增长见识、摆脱愚昧等方面所起的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培根就曾经说过:“旅行对于青年,是教育的一个部分;对于老年人,是部分经验。”[24]
只是到了近代,随着以火车和轮船为代表的现代交通工具的变革,昔日漫长的旅行时间被极大缩短,昔日旅行的肉体痛苦和精神寂寞被极大减轻,旅行开始具有了娱乐的倾向,这种“娱乐性旅行”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旅游”(tourism)。托马斯·库克(Thomas Cook)是现代旅游业的奠基人。1841年,库克首次在英国组织了一个旅游团,带领487位到570位游客在英国莱斯特和拉夫堡两地进行了一次一日游活动。此后,旅游便随着现代工业和交通的发展而逐渐成为一项消遣娱乐性的产业。有学者哀叹旅游的兴起意味着旅行的终结,“旅行已经不复存在,它已经被旅游这种瘟疫所取代了”[25]。但是仍有许多学者坚信,旅游并不能完全取代旅行,比如碧斯万纳斯·葛什(Biswanath Ghosh)就认为,“旅游和旅行并不是同义词。所有的旅游都涉及旅行,但并非所有的旅行都是旅游”[26]。对于这些学者来说,传统意义上的旅行仍然并将永远存在,而且这种旅行无论是对于作家和读者还是对于整个人类来说都至关重要。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虽然宣称上帝死了,但是宗教信仰仍然存在。尽管在图像时代有人宣称小说作为一种文学范式已经死亡,但是作家们仍然在创作小说。所以,人类仍然在四处奔波,再现“旅行”这种被认为已经死亡的仪式。人类之所以这么做,在迈克尔·梅肯(Michael Mewshaw)看来,就是为了“欣赏诗人华莱士·史蒂文森(Wallace Stevens)所称为的‘只为运动’的愉悦。因为不运动就意味着人生的最终事实——死亡。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运动并在旅途中与我们的旅行同伴相遇,才能证明我们还活着”[27]。
在西方文化语境中,“journey”一词与“travel”(旅行)具有内涵和外延的一致性。“journey”这个词在指涉旅行的过程时可以翻译成汉语的“旅程”,在指涉人类在旅途中跋涉的艰难行为时可以翻译成汉语的“行旅”,因为“行旅”在我国古代就是指艰难旅行。南朝谢瞻在《答谢灵运》一诗中曾经写道:“叹彼行旅艰,深兹眷言情。”“journey”一词不仅在物理学意义上指涉旅途的遥远和旅行过程的艰难,更被上升到一种隐喻的维度,指涉人类的精神成长和人生经历。在谈及“journey”这个词的隐喻意义时,乔治·莱考夫(George Lakoff)和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指出:“所有的旅行都涉及旅行者、旅行的路径、我们启程的地方和我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有些旅行是有目的,具有我们赖以启程的目的地;而有些旅行会导致漫游,旅行者心中没有目的,有意识或很可能无意识。这就使得一个旅行者和一个人的生活阅历具有了照应,旅行的路途照应了人生的旅途。”[28]罗伯塔·特赖茨(Roberta Trites)更是将“journey”看作文学叙事的隐喻,表现一种成熟的历程,这种历程“在地理意义上表现为从一个地方位移到另一个地方,在心理意义上表现为从人生的一个阶段进入到另一个阶段”[29]。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笔者在这里把“journey”和“travel”的内涵和外延意义合而为一,通称“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