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为指称形式与话题结构
0 引言
众所周知,汉语里动词可以不改变其句法形态而直接扮演主语、宾语这些名词的典型句法角色,动词可以直接在主宾语位置上用作指称。另一方面,汉语里也确实存在着通过改变动词句法形态来指称行为的结构,例如所谓“N的V”式。
“NP+的+VP”主要用来指称行为,并且多数是已然事件,在篇章中表现出明显的回指特点。据詹卫东(1998)考察,做主语的“NP+的+VP”偏正结构都是回指上文的陈述。做宾语时,“NP+的+VP”有的是回指上文的陈述——59个例句中有20例是明确回指上文的,其他非回指的“NP+的+VP”从交际角度讲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新信息。
与“NP+的+VP”功能相似,古代汉语中,“主-之-谓”也具有相似的功能属性。吕叔湘(1985)和王力(1980)认为,“之”的作用是化句子为词组(仂语),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朱德熙(1983)认为,“之”的作用是使谓词性的主谓结构转化为名词性的偏正结构,“之”是一个名词化标记。后王力(1989)否定原来的“词组化”说,转而认同“名词化”说。
宋绍年和张雁(1997)认为,“之”是自指化的形式标记,“之”字结构是自指化的主谓结构。李佐丰(1994)也采用“指称化”的说法。
洪波(2008)发现,除了句法上取消句子独立性之外,“主-之-谓”结构所传达的信息都具有高可及性特征。不难看出,这个信息属性正是话题结构的基本要求。
从上面的研究不难看出,尽管汉语里,动词可以直接做主语不需要任何句法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篇章中对指称行为的话题性成分不做任何句法包装。
下面,我们将通过北京话口语的讨论指出,话题属性对句法形式有优选要求。而且,在结构选择上,篇章中建立一个篇章话题与作为句子主语的句内话题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