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开放式创新的概念及发展

开放式创新通过不断提升企业外部创新能力,打破企业传统封闭创新环境,与其相关的概念和理论最早由学者切萨布鲁夫于2003年提出。他认为,企业有价值的创意和创新,不仅可由企业内部自主产生,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从外部获得,同样,创意和创新商业化过程,也可以由企业自身或借助外部资源来完成。在对美国大量企业进行深入考察后,切萨布鲁夫发现,那些具有强创新研发能力的大企业中,“非此地发明”(Not Invented Here,NIH)现象(1)是普遍存在的。切萨布鲁夫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总结后,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前进,以及信息科学技术(ICT)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时,更倾向于通过企业内部与外部协同合作的方式进行创新活动,所创造的知识与技术一般通过各取所需、版权共享的形式进行分配,他称这种形式为“开放式创新”。在开放式创新相关概念与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本地化案例及实践活动,我们提出,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创新资源与创新成果的商业化不仅可以通过企业内部来完成,还可以利用外部资源与途径作为补充,从而有效提高创新效率。在此过程中,与不同类型合作伙伴进行多模式、多角度、多层次合作的一类创新模式被称为开放式创新模式。

本节将对创新与开放式创新的相关概念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对开放式创新的概念及发展路径进行归纳与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