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律法之秤

日头升上中天,毫不吝啬地将炽热的光芒倾泻在共生城中央的大理寺门前。那由整块青金石铺就的肃穆石阶,被晒得微微发烫,反射着刺眼的光。寺门前偌大的广场上,此刻已密密匝匝围了不下数百看客,人族与妖族混杂在一起,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窃窃私语之声汇聚在一起,嗡嗡作响,如同夏日午后躁动不休的蝉鸣。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混合着好奇、紧张与期待的情绪。

与门外的喧嚷形成鲜明对比,大理寺正殿之内,气氛却冰冷得如同数九寒冬。高大的穹顶投下阴影,两侧持杖而立的衙役面无表情,如同雕塑,唯有堂上明镜高悬的鎏金匾额,在从高窗透入的光线中,闪烁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光芒。

狐妖商人**阿狐**站在堂下左侧,他穿着一身上好云锦缝制的宝蓝色锦袍,衣襟处用银线绣着精细的狐族图腾,显出其不俗的身家。然而,此刻他那条蓬松的火红色尾巴却无法维持往日的优雅,正因压抑不住的愤怒而在地面上不住地扫动,拂起细微的尘埃。他伸手指着跪在堂下右侧、身形微胖的人族店主,声音因极力克制而带着明显的颤抖:

“青砚大人明鉴!小人三日前,依《商贾篇》契约,向这‘百草阁’店主王贵,交付了整整五十斤上等的‘月华草’!此草需在月华最盛之夜,于灵脉节点采摘,内含月华之精,最是纯净温和,是炼制‘清心丹’的主药,价值不菲!可、可这厮……”阿狐的呼吸急促起来,狐耳也因为激动而微微抖动,“他竟敢用那随处可见、只带微光的‘荧光藓’混入其中,以次充好!被发现后,非但不认,还反咬一口,强行压我三成价钱!这、这不仅是欺诈,更是公然践踏《共生律》,破坏市场规矩,败坏我妖族商誉!请大人为小人做主!”他的话语条理清晰,显然并非第一次经历这种场合,但眼中的委屈与愤怒却真实无比。

那跪着的店主王贵,约莫四十岁年纪,穿着一身半新不旧的绸衫,额角不断渗出冷汗,他用袖子擦了擦,却梗着脖子,声音带着哭腔喊道:“青天大老爷!冤枉!天大的冤枉啊!小的经营‘百草阁’十几年,向来童叟无欺,信誉卓著!那日收购时,验看的就是这批货,分明是这狐商……是他以妖族幻术迷惑了小的伙计,暗中掉了包,如今货不对版,反倒来讹诈小的!他们妖族……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这种蛊惑人心的手段啊大人!”他一边说,一边砰砰磕头,显得极为冤屈。

端坐于大堂正北高位之上的主审官**青砚**,面容如同他石妖的本体一般,线条硬朗,肤色呈现出一种常年不见阳光的青灰色,看不出丝毫情绪波动,仿佛一块会呼吸的岩石。他目光如电,缓缓扫过堂下双方,又看了看衙役呈上的物证——那几捆被打开摊在地上的药材。确实,月华草叶片狭长,边缘有细微的银白毫毛,在光线下隐隐流动着月华般的光泽;而荧光藓则叶片肥厚,只在黑暗处才会发出黯淡的绿光。二者晒干后形态有几分相似,若非经验老道之辈,短时间内确实难以完全分辨真假,更何况是混杂在一起。堂下围观者中,支持阿狐的妖族愤愤不平,相信王贵的人族则窃窃私语,指责妖族狡诈。此案,因涉及两族商人,证据看似模糊,俨然成了考验新生《共生律》公信力与执行力的试金石。

青砚缓缓开口,声音不高,却像带着某种奇异的穿透力,清晰地压过了堂内堂外所有的杂音,每个字都仿佛敲在听众的心头:“《共生律》之基石,在于公正。于本官座前,无分人族妖族,只论是非曲直。”他顿了顿,目光先转向阿狐,“原告阿狐,你指控王贵欺诈,然物证模糊,人证各执一词。本官欲动用妖族天赋‘真言术’,探知被告王贵于交易时之心念真伪。此法需引动受术者心神,显现其记忆片段,虽不伤其身,却涉及其思绪隐私。需得你本人同意,且施术过程堂上公开,众目共鉴,以示无私。你,可愿意?”

阿狐闻言,毫不犹豫地躬身,声音斩钉截铁:“回大人!小人愿意!但求水落石出,还小人一个公道,也还市场一个清白!”他眼中闪烁着对律法和青砚的信任。

青砚目光转而投向跪在地上的王贵,那眼神冰冷而极具压迫感:“被告王贵,原告已同意。现本官问你,你可愿接受‘真言术’查验,以证清白?若你心中无愧,此术自可洗刷你的冤屈;若你心中不愿……”他话音微顿,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本官亦可依《共生律·诉讼篇》第五条,视你心中有疑,抗拒查明真相,据此做出对你不利之推断。你,如何选择?”

王店主脸色瞬间“唰”地一下变得惨白如纸,眼神开始疯狂躲闪,不敢与青砚对视,嘴唇哆嗦着,额头上的冷汗流得更急了。他看看高堂上面无表情的青砚,又偷偷瞄了一眼堂外围观人群那些灼热的、充满审视的目光,特别是那些妖族眼中毫不掩饰的愤慨,他知道,若是拒绝,几乎就等于认罪了。在巨大的压力下,他最终像是被抽干了力气,瘫软下去,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颤声道:“小的……小的……愿意。”

“准。”

青砚不再多言。他右手平稳抬起,食指与中指并拢,捏成一个奇特的法印。刹那间,他那青石般的指尖骤然泛起一层温润如玉、却又带着某种不容置疑法则力量的白色微光。那光芒并不刺眼,却让整个大堂的空气都为之一凝。他凌空向着王贵所在的方向,轻轻一点。

一道柔和而纯粹的白色光柱,如同流淌的牛奶,又如月华凝练,自他指尖倾泻而下,精准地将跪在地上的王贵全身笼罩在内。

刹那间,王贵身子猛地一僵,仿佛被无形的力量束缚,脸上挣扎的表情凝固,眼神变得空洞而迷茫,失去了焦点。更令人惊异的是,就在他头顶上方约一尺处的空中,光影开始剧烈地扭曲、波动,如同水面上的涟漪,竟渐渐浮现出几幅虽然模糊、却能清晰辨认其内容的动态画面——

第一幅:深夜,“百草阁”后院仓库内,灯火昏暗,王贵鬼鬼祟祟地将大量廉价的荧光藓,仔细地混入那些散发着微弱银光的月华草中,动作熟练,脸上带着一丝窃喜和贪婪。

第二幅:交易当日店铺内,阿狐正在验货,王贵站在一旁,脸上堆着笑,心中却在飞速盘算:“这狐狸精看样子不太懂行,掺了至少三成藓,成本省下大半,待会儿再压压价,又能多赚一笔……”

第三幅:阿狐发现端倪,厉声质问时,王贵脸上瞬间闪过的惊慌,以及随即升起的恶念:“咬死不认!反正是他说用幻术!对!就说是他掉包讹诈!这些妖类,官府未必全信他们!”

虽然画面不算高清,声音也模糊不清,但那其中传递出的欺诈意图、贪婪心理和反咬一口的恶念,如同无声的宣言,清晰地投射在每一个拥有基本灵觉的旁观者的感知中。真伪立判!

光影缓缓散去,白色光柱收回青砚指尖。王贵如同被抽走了脊梁骨,彻底瘫软在地,浑身被冷汗浸透,面如死灰,嘴唇翕动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事实胜于雄辩。

青砚收回手指,那奇异的白色微光敛入体内。他面容依旧冷峻,抓起案几上那枚沉甸甸的惊堂木,高举,而后重重拍下!

“啪——!!!”

一声巨响,如同惊雷炸裂,声震屋瓦,回荡在骤然变得死寂的大堂内外,震得所有人心中都是一颤。全场肃然,落针可闻。

“人犯王贵!”青砚的声音陡然拔高,清朗如金石交击,字字如铁,蕴含着不容置疑的律法威严,清晰地传遍每一个角落,“尔身为商贾,不守诚信,以次充好,欺诈狐商阿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事发之后,非但不知悔改,反欲诬告他人,其心可诛,其行可鄙!”

他目光如炬,如同两把冰冷的利剑,死死锁定瘫软如泥的王店主,宣判道:“依《共生律·商贾篇》第三条:凡交易作伪,欺诈同胞者,赃物追回,并处三倍罚金偿还原主!视其情节轻重,罚没其经营许可一月至一年不等,以儆效尤!”

“本官现宣判:被告王贵,即刻起,须按市价三倍赔偿原告阿狐此番交易之全部损失!其所经营之‘百草阁’,即日起,罚没经营许可一个月,期间不得营业!若再敢违犯,严惩不贷!衙役!将人犯带下,立即执行!”

“好——!!!”堂外围观的妖族民众顿时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许多妖族激动地抚掌称快,甚至相拥而泣,只觉得胸中一口积郁多年的窝囊气,终于在此刻得以尽数吐出,扬眉吐气!

而部分人族看客,面色则变得复杂而微妙。他们心知肚明判决公正,王贵罪有应得,但亲眼看着一个人族在同族主审官面前,被妖族法术当众揭穿心思,如此狼狈不堪,颜面扫地,心中不免涌起一种难以言喻的别扭与不是滋味。一些人默默摇头叹息,另一些人则彼此交换着复杂的眼神,低声议论着什么,人群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不易察觉的压抑感。

阿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将胸中所有的浊气都吐了出来。他整理了一下因激动而略显凌乱的锦袍,向着堂上端坐如山的青砚,极其郑重地深深躬身一礼,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与无比的敬意:“谢青砚大人秉公执法!为我等主持公道!《共生律》之光,小人今日切身感受到了!”

青砚微微颔首,算是回礼。他的目光缓缓扫过堂外围观的人群,将那些欢呼、那些复杂的神色尽收眼底。他沉默片刻,再次开口,声音沉凝,如同警钟,敲在每个人心头:“《共生律》,非因人而立,非为妖而设。它乃为‘公正’而立,为‘秩序’而生。望尔等谨记,无论人族妖族,皆需遵法守纪,好自为之。”

“退堂!”

王店主如同烂泥般被两名高大的衙役拖了下去,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惩罚。阿狐则在众多欣喜的妖族同胞簇拥下,昂首挺胸地离去,他的胜利,不仅仅是个人的,更是整个妖族商户在律法框架下争取平等权利的一次标志性胜利。

而这场审判的每一个细节,从王贵的狡诈,到阿狐的愤慨,再到青砚的冷峻与公正,以及那神奇而令人敬畏的“真言术”,都如同插上了翅膀,随着散去的人流,如风一般迅速地传遍了共生城的大街小巷、茶楼酒肆。《共生律》的威信与力量,就在这看似寻常、实则影响深远的商事纠纷裁决中,悄然落地,如同磐石,开始在渴望秩序与公平的人、妖两族心中,扎下深根。

然而,在那看似被律法阳光照亮的表象之下,那根深蒂固的隔阂与偏见,虽被强大的律法力量强行压制,表面服从,却在某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如同暗流般悄然涌动着,转化为更为隐蔽、更加复杂的情绪,等待着未知的契机。律法能裁定是非,却未必能顷刻间融化所有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