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夜市里的温暖灯火

夜市的灯串在晚风中晃出橘色光晕,阿灵蹲在三轮车后架前,手指在竹筐里的土鸡翅膀上轻轻一叩。

鸡皮颤出细密的小疙瘩——这只够嫩,适合做改良叫花鸡。

“阿灵!“烤串摊的老张举着油刷喊,“你那坛子荷叶借我两片成不?

我新腌的羊排,裹你那荷香准香!“

阿灵抬头笑,鬓角碎发沾着面粉:“老张叔又偷师我?

上回你用我泡荷叶的水刷茄子,隔壁王婶的卤味摊都少了三拨人。“她弯腰从车底抽出个陶瓮,掀开布帘时,清冽的荷香混着糯米甜涌出来。

“得嘞!“老张搓着手接过去,油刷在羊排上抹得噼啪响,“明儿我让我家小子给你带箱土鸡蛋,你那叫花鸡用的荷叶,比我媳妇养的金贵多啦。“

“阿灵姐!“卖水果的小梅踮脚越过摊位,往她围裙兜里塞了颗剥好的橘子,“尝尝我新到的涌泉蜜橘,甜得能齁死人。“橘子瓣凉丝丝的,阿灵咬下时汁水溅到睫毛上,连呼吸都染了蜜香。

“慢点跑!“保安大熊抱着叠纸箱过来,往阿灵摊位边一放,“你那装炭的铁桶该换了,我明儿从仓库顺个旧的——哎哎,那几个小混子又过来了!“

阿灵顺着大熊的目光望过去。

三个穿破洞牛仔裤的青年晃到卖烤苕皮的李婶摊前,为首的黄毛踢了下装辣椒的瓦罐:“婶子,这月保护费该交了吧?“

李婶的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小涛啊,我这摊儿一天才赚百来块......“

“百来块?“黄毛抄起块苕皮咬了口,油星子溅在李婶的花围裙上,“我兄弟几个蹲这儿吹半小时风,就值百来块。“他身后的寸头伸手要掀苕皮锅,铁勺撞在铝锅上发出刺耳的响。

阿灵把最后一把荷叶塞进老张手里,拍了拍围裙上的面粉。

她记得上回在派出所见过黄毛——他跟着个文身大哥来领人,那大哥捧着她的叫花鸡啃得满嘴油,临走时拍她肩膀说:“妹子,这手艺够资格在道上混碗饭。“

“涛哥。“阿灵拎着半只处理好的鸡走过去,鸡肚子里塞的香菇和笋丁还滴着汁水,“上回你跟着勇哥来,他说我这叫花鸡比他老家三十年的窑鸡还香。“她把鸡往黄毛鼻前送了送,热气裹着荷叶香钻进他鼻腔,“要不我给勇哥打个电话?

说涛哥在夜市帮人试吃,让他带两箱啤酒来?“

黄毛的喉结动了动。

他瞥了眼阿灵手里的鸡,又看了看李婶发抖的手,突然扯了扯寸头的衣领:“走了走了,李婶这苕皮太辣,呛嗓子。“

“哎哎——“寸头还想说话,被黄毛狠狠掐了下胳膊。

三人晃荡着走远时,黄毛回头冲阿灵挤了下眼睛:“下回勇哥来,你可得多烤两只!“

“得嘞!“阿灵挥了挥手,转身时看见角落的石墩上坐着个老乞丐。

他穿件洗得发白的灰布衫,裤脚沾着泥,却干干净净的。

浑浊的眼睛在路灯下亮了亮,像落进了两粒星子。

夜市收摊时已过十点。

阿灵蹲在三轮车旁捆竹筐,晚风卷着残香钻进领口。

她直起腰捶了捶背,余光突然扫到摊位后阴影里蜷着的身影——是那个老乞丐。

“大爷?“阿灵蹲下去推了推他的肩膀,手指触到的皮肤烫得惊人。

老乞丐的头歪向一侧,下巴上的白胡子沾着草屑,怀里紧抱着个蓝布包,捆布包的麻绳磨得发亮。

阿灵咬了咬牙,把老乞丐扶上三轮车后座。

他轻得吓人,像团晒干的稻草。

路过老张的烤串摊时,老张举着半瓶藿香正气水追出来:“这老爷子不会是中暑了吧?

我刚收摊时看他在你这儿坐了俩钟头,动都没动。“

“谢了叔!“阿灵把药灌下去小半瓶,三轮车骑得飞快。

路过社区诊所时,她想起上个月交完房租后只剩三百块,又咬了咬牙拐进自己租的小阁楼。

老乞丐在她的折叠床上烧得说胡话。

阿灵用湿毛巾给他擦脸,蓝布包从他怀里滑出来。

她鬼使神差地解开麻绳——泛黄的纸页上写着“七公食典“四个古字,墨迹里渗着暗红,像混了血。

翻到第二页时,指尖刚碰到“叫花鸡“三个字,一股热流突然从掌心窜进血管。

阿灵眼前闪过一片火光,泥裹的鸡在火里滋滋冒油,焦香混着荷叶香撞进鼻腔。

她猛地缩回手,却看见老乞丐皱巴巴的脸在眼前放大——那是他年轻时的模样,在灶台前颠勺,额角有道疤,正把半只鸡塞进泥团里。

“这是......“阿灵的手指颤抖着碰向自己的舌尖。

刚才的焦香还在,混着股淡淡的苦——是老乞丐记忆里的药味。

她突然想起白天小梅塞的橘子,念头刚起,舌尖就泛起蜜甜;再想起黄毛身上的烟味,立刻有股呛人的焦油味漫上来。

“味觉......通感?“阿灵捂住嘴。

她抓起桌上的苹果咬了口,酸甜在舌尖炸开时,眼前闪过果农在果园里笑的画面;又摸了摸早上买的酱油,咸鲜里裹着晒酱人擦汗的温度。

“丫头......“

沙哑的声音惊得阿灵手一抖,苹果骨碌碌滚到床脚。

老乞丐半撑着身子,目光落在她手里的食典上。

他的眼睛不浑浊了,像两口淬过的井,“你......觉醒了?“

阿灵慌忙把食典塞进蓝布包:“大爷您醒了?

我送您去医院吧,您烧得......“

“不用。“老乞丐摸出块黑玉扳指,在掌心擦了擦,“我叫洪守真,洪七公第三十六代传人。

这食典是我偷出来的——厨侠联盟那帮老东西,非把菜谱当传家宝供着,可真正的厨艺,该在烟火里活着。“

他指了指阿灵手里的布包:“你刚才翻书时,食典认主了。

那味觉通感,是洪家传人特有的本事——尝得出食物里的人心,才能做出能治心的菜。“

阿灵盯着自己的手。

刚才摸苹果时闪过的果农笑脸还在眼前晃,她突然想起小时候在桥洞下冻得发抖,是卖馄饨的王奶奶塞给她的热汤;想起老张总往她的竹筐里多塞两串烤面筋;想起小梅的橘子甜得能让人忘记雨天。

“我......“她喉咙发紧,“我就是个摆地摊的。“

“摆地摊的怎么了?“洪守真笑了,脸上的皱纹堆成朵菊花,“洪七公当年还讨过饭呢。

明天晚上,带着食典回夜市。“他挣扎着下床,蓝布包塞进阿灵怀里,“先把你的叫花鸡改良了——用荷叶包糯米,鸡肚子里塞野山参。

记住,好的厨子,得让吃的人尝出希望。“

阿灵追到楼下时,老乞丐已经不见了。

晚风掀起她的围裙角,蓝布包在怀里沉甸甸的。

她摸了摸包上的麻绳,指尖还残留着刚才翻书时的热流。

明天晚上,夜市的灯串应该还会亮。

阿灵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只每天处理十只鸡的手,现在摸什么都能尝出故事的手。

她把蓝布包抱得更紧了些,转身往阁楼走。

月光落在她的影子上,像撒了把细碎的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