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有它们很好。养只狗很好。

——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说实话,我这个人并不好相处。我可以跟别人逗乐子,虽然照我的经验来看,大多数人并不想从别人身上找乐子。他们只想从别人那里找安慰。当然了,我认为的乐子与你认为的可能并不一样。在电影的问题上,我完全同意一部分人的说法:“我只是想找点乐子。”我的学术同行对这种带着民粹意味的立场嗤之以鼻,认为这种想法非常幼稚、缺乏深度,认为这证明我的分析及批判能力是否过硬还有待商榷。但我同意上面的说法,而且我也只是想找点乐子而已。其他[1]只想找乐子的人找到的乐子几乎从不是我想要的乐子,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哲学层面水火不容。这仅仅意味着我们不该一起去看电影。

据最了解我的那些人讲,我是总会把别人惹急眼的那类人。在我父母看来,我也是个总会把别人惹急眼的孩子。他们在我上初中时离了婚,这两个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人只在一件事上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我这个孩子根本没法管教。关于小威廉·亨利·德弗罗和他养的第一条狗的故事,不论这故事由他们两个当中的谁来讲,最终的事实、结论甚至叙事风格都会相似到让人毛骨悚然。以下就是他们讲述的故事。

那年我九岁,当时我们住的那个房子是归学校所有的,它是我住过的第四个家。我的父母是学术领域的游牧民。我父亲是个学术投机分子,文学批评领域流行什么,他就冲在什么的最前沿,直到现在他也还是这副老样子。那时正值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可对我父亲来讲,新批评已经过时了。他前脚刚迈入中年就当上了正教授,还出版了若干著作,每本都是“热门”,是英语系鸡尾酒派对上的热议话题。他比较青睐“杰出客座教授”这类教职。这职位通常是为他量身定制的,客座时长至多一至两年,也许是因为你很难在认识你的人里面一直保持杰出吧。通常来讲,他的教学任务很轻松,每年教一两门课就可以了。此外的时间他要读书、思考、写作、出书,并在下一本书的前言部分感谢教学机构慷慨大方地让他过上了优渥的学术生活。我母亲也是英文教授,她是和我父亲一起被打包聘用的。她的时间被教学任务填满了,这样才能平衡我父亲写书用掉的那些时间。

我们住过的房子都很雅致,也很古旧;它们的吊顶很高,四面漏风;要么在校园里面,要么就在附近。这些房子全都铺着硬木地板、装了壁炉,而这些壁炉只有在我父亲接受八方来客的膜拜时才会添上柴火、冒起灰烟。膜拜仪式有时会在周五下午举行,那时,我家宽敞的房间里会挤满阿谀奉承的初级教员和紧张兮兮的研究生;有时会在周六晚上进行,这时我母亲会为系主任、院长或某位客座诗人举办晚宴。在所有这些场合中,小孩都只有我一个。那时的我一定很孤单,因为大千世界中我最想要的竟是一条狗。

毫不意外的是,我父母并不想。也许学校分配房的居住条款对养宠物这件事做了明文规定。九岁时,为了养狗我已经辛辛苦苦地做了一两年的游说工作。我父母本以为假以时日,我会把这个心愿忘在一旁。我能从他们的眼神中读出这种渴望,但这却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燃起了我的欲望。圣诞节我想要什么礼物?狗。生日想要什么礼物?狗。火腿三明治里想加点什么?狗。在这样的时刻,他们望向对方的神情里除了愤怒以外什么都没有,这让我得意坏了。如果我养不成狗的话,这也不赖。

生活就这样继续着,直到我母亲终于犯了错,一个她在身心俱疲、绝望无助的情况下犯下的荒谬大错。她远比我父亲更希望孩子过得快乐,所以春日的某一天,在我没完没了地对她进行完狂轰滥炸之后,她领着我坐下并说:“要知道,养狗这件事你要自己争取才行。”听到这番话后,我父亲起身离开了房间,神色凝重地接受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母亲刚刚在这场战争里投降了。她的想法是,我要在满足某些要求以后才能养狗,而她强加给我的要求会很多,也会很苛刻,我是不可能达标的。这样一来,即便我没养成狗,那也是我自己的问题。这就是她的逻辑,而她竟然觉得这计划能把我难倒。这件事也说明有些人这辈子就不该当父母,而她就是其中之一。

我马上便执行起自己的计划来,准备挫一挫我母亲的斗志。不同于她的计划,我的计划简单易行,而且毫无破绽。早上醒来时我嘴里念叨的是狗,晚上睡觉前我嘴里念叨的还是狗。当我父母转移话题的时候,我会再把话题转移回来。“说到狗啊。”说这话时我会将满满一叉我母亲做的烤肉停在嘴边,然后我的话匣子就又打开了。也许大家根本就没在聊狗的事,但没关系,现在我们在聊了。每两周,我都会去图书馆借五六本关于狗的书,把它们摊开摆在家里各处。大街上的狗、电视里的狗、我母亲订的杂志里的狗,我都会一一指出来。每顿饭间,我都会比较一下不同品种的狗各有什么优点。我父亲很少会拿我说的话当回事,不过我却发现了一些迹象,证明在我潮水般猛烈的不懈努力之下,支撑我母亲人格的那些基建工程已经快被咸水泡烂了。在我觉得她马上就要全盘崩溃的时候,我拿出了自己攒下的每一分零花钱,在街角那个贵得要命的宠物店里买了一个光彩夺目、镶着珠宝的项圈加牵引绳套装。

在我们频繁“说到狗”的这个时期,我并不是个乖孩子。我本该“为自己争取一条狗”的;我不停地问母亲我表现得怎么样,狗我争取下来多少了,但我怀疑自己的行为其实并没有丝毫改善。我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坏孩子。我只是个聒噪、忙叨、需求很多的孩子。我母亲管我叫“进进出出先生”,因为我总在进出房间、进出家门、进出冰箱。“亨利,”我母亲会恳求我,“找个地方定住别动吧。”我经常需要的一样东西就是信息,在我母亲看书或改论文的时候,我会不停地打断她以获取信息。我父亲大多数时候待在学校里,在他那间摆满了书的办公室里,他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为了避免不得已回答我的问题。他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跟我和我母亲在一起,这样我们一家人就能一起聊狗的事情了。之后他会再次走出家门,完全不知道在自己离开后的好几分钟时间里,我母亲会一直杀气腾腾地盯着他刚才坐的那张椅子看。那时候我觉得他的造化可真是不浅。但他宣称自己一直在写的那本书马上就要收尾了,而对我母亲这种对图书和知识等抽象概念尊重有加的女性来说,这是个非常强有力的借口。

慢慢地,她明白了自己正在打一场没有胜算的仗,而且她是在孤军奋战。如今我知道了,这只是关于婚姻她所意识到的一大堆苦涩真相的一部分,但在当时,我在空气中嗅到的只有胜利的味道。八月末,在人们所谓的“三伏天”[2]里,她提出了最后一个不堪一击的要求,而这也是我为自己争取到了一条狗的终极证明。我收敛了一些,也真的试着去改过自新了。于我,这真的就是举手之劳。

我母亲对我的要求是别再摔纱门了。有必要说一下,我们住的那栋房子就是个声效奇观,有点类似于圣保罗大教堂的耳语画廊。在那个大教堂里,多轻柔的声音都可以穿透巨大的开阔空间,清晰无损地传到大拱顶的另一端。在我家,拉拽纱门使其闭合的那根弹簧特别紧,因此当纱门笔直的木质围边撞上门框时,那感觉就像有人把吉他放大器调到了击晕档并用它轰了一炮似的。撞击声会完美地传送到楼上楼下的每一间屋子里,其威力及清晰度不会有半点损耗。那年夏天,我每天都要进出那扇门好几十次,我母亲说她觉得自己像是住进了射击场里一样。她真希望那扇门没有一直射空。如果我能记住别再摔那扇门了,那么她就去把狗的事办妥。速速办妥。

我的表现有所改善,在约一半的时间里都能想起来别去摔那扇门。如果我忘了,那么我会回到屋里道歉,可出去的时候我有时又会忘记别去摔门。尽管如此,我的努力还是明显打动了我的母亲,更何况我不论走到哪都要带着那个贵得要死的项圈和牵引绳。摔门频率降低后的第一个周六,我父亲一早就出了门,却拒绝透露他要去哪,可我当然知道答案。“是什么品种的呀?”父亲离开后我苦苦哀求母亲告诉我,但她却声称自己并不知情。“你父亲去办了。”她说。我觉得我在她的神情中看到了一丝不安。

等他回来的时候,我知道母亲为什么会不安了。我父亲把狗放在了后座上。他把车顺着房子停好,这时我从厨房的窗户里看到那条狗正用下巴顶着后座的靠背。我觉得它也看到我了,可即便如此,它也没有任何反应。它好像也没有注意到车已经停了下来,没有注意到我父亲已经下了车,放倒了前排座椅。我父亲只好把手伸进车里,抓住狗脖子上的项圈,把它拉了出来。

那家伙伸直了大长腿,像有关节炎一样小心翼翼地从车里迈了下来。这时,我明白自己不仅遭遇了背叛,而且还被算计了。在我们“说到狗”的那段日子里,我脑海里浮现的一直都是小奶狗。小柯利、小比格、小拉布拉多、小牧羊犬。但如今我却意识到,这些都没有在任何地方得到正式的确认。如果小奶狗不行的话,来条岁数小的狗也行啊。一个活力满满、潜能无限的小淘气鬼,一条有新花样可学的狗子。而这条狗连路都快走不动了。它低着头站在那里,像是在为很久以前自己在小奶狗时期做的某些事感到惭愧一样,而当我父亲在它身后关上车门时,我发觉它全身都激灵了一下。

我猜,这家伙曾经也算是一条帅气的狗。它是一条铁锈色的纯种爱尔兰塞特猎犬,毛发经过了精心的修理,而且无比守规矩。这种狗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带进学校分配的房子里;这种狗违反不了不能养宠的规定;这种狗,我算是看明白了,是你真心不想养狗或不想为狗操心的时候才会养的那种狗。后来我才知道,这条狗是学校里一位荣誉退休教授养的。当周早些时候,这位教授被送进了养老院,于是这家伙就成了孤儿。它就像是画里的狗,或是你雇来给肖像画当模特的狗,你大可放心,因为它是绝对不会动的。

我父亲和那家伙一起心不甘情不愿地进了厨房,之后我父亲无比小心地关上了身后的纱门。在我的想象中,他在回家途中肯定担惊受怕了一整路,虽然我看得出他是铁了心要英勇地跟我死磕到底。我母亲一眼就看出了我的绝望,她先是端详了我一阵,然后又端详起了我父亲。

“怎么了?”他问道。

我母亲只是摇了摇头。

我父亲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她。那条狗的四肢像中了风一样剧烈地颤抖了起来。那家伙似乎想躺在凉飕飕的油毡地板上,却忘了该怎么躺。它发出了深深的叹息,似乎说出了我们所有人的心声。

“他是条好狗。”我父亲冲我母亲说道,语气尖锐得很,“有点神经质,但纯种塞特犬都这样。它们全都紧张兮兮的。”

这种事并不在我父亲的认知范畴里。很明显,他只是在重复刚刚接狗时别人解释给他听的话。

“他叫什么?”我母亲开口了,明显是在没话找话。

我父亲忘了问。他检查了一下那条狗的项圈,想看看上面有没有线索。

“老天爷啊。”我母亲说,“老天爷啊,老天爷啊。”

“我们又不是不能自己给一条公狗起名字。”说这话时我父亲已经恼羞成怒了,“我觉得这种事咱们自己可以搞定,你说呢?”

“你可以用一个过时的文学批评流派给他命名。”我母亲建议道。

“它是母的。”我说,因为它就是母的。

这似乎让我父亲振作了起来,至少让他振作了一点点,因为我竟允许自己被拉入了这场对话。“你说什么,亨利?”他想知道,“我们管这条公狗叫什么?”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弄错公母了,我忍不了了。“我想出去玩。”说完我就冲出了纱门,根本没给他们反对的机会。纱门在我身后重重闭合,炮弹般的爆炸声比以往还要响亮。我一跃迈下了所有台阶,此时我觉得自己听到厨房里传出了“咚”的一声,好像纱门发出的沉闷回响一样。之后我听到父亲说:“什么意思?”我沿着台阶走了回去,步伐十分谨慎,想要为摔门的事道歉。透过纱门,我能看到我父母正站在厨房中央,低头看着那条狗。它似乎睡着了。我父亲用他脚上那双马臀革乐福鞋的鞋尖顶了顶那条狗的大腿根。

他从邻居那里借了把铁锹,在我家后院挖了个坟。我父亲的手很嫩,很快就起了水疱。我自愿上去帮忙,但他只是看了看我。他挖的这个洞已经快到他的大腿根了。他站在里面,最后一次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就这么死了。”他说,“我们还没来得及给这条公狗起名字呢。”

我不会傻到这种时候还去纠正公母,于是便站在一旁,思忖着他刚才说的那番话。他从坑里爬了上来,到后院的门廊上去取盖在旧毯子下面的那条狗。他小心翼翼地将毯子掖进那家伙的身下,从这点上我就能看出他并不想碰任何死掉的东西,就算刚死的也不行。他抓着毯子,将那条狗送进了坑里,但最后十几厘米的高度他只能松手将它扔下去。那家伙重重地砸到了地上,一动也不动。这时我父亲回过头来望着我,摇了摇头。他拾起铁锹,靠着它站了一会儿,然后便开始填土。他好像在等着我说些什么,于是我便说:“小红。”

我父亲眯起了眼睛,好像我在说外语一样。“什么?”他问道。

“我们叫她小红。”我解释道。

在他离开我们之后的那几年里,我父亲的名气越发高涨。他被人们奉为“美国文学理论之父”,如果“奉为”这个词足够准确的话。除了众多学术书籍外,他还写了一本文学回忆录。这本回忆录让人们看到了如今已经过世的几位二十世纪重量级文学人物的真性情,并一路闯进了某个大奖的短名单中。他的照片常常会为一些文学评论锦上添花。有一段时间,他总会穿圆领毛衣,戴大金链子,外面还会再套一件粗花呢外衣。但现在拍照的时候,他一般都会穿扣领牛津布衬衫,搭配领带与夹克,拍照地点则是他在学校里那间摆满了书的办公室。但在我这个当儿子的眼中,老威廉·亨利·德弗罗最真性情的一刻,就是他穿着破破烂烂的高级皮鞋靠在借来的铁锹上的那一刻;他盯着自己那双磨出了水疱的脏手,听我讲着我们该给一条死去的老狗起什么名字。我猜,为我家那条狗挖坟是他一生中为数不多并非来自书本的经历之一(肉体的经历除外)。可当我提议为那条死去的老狗取名小红时,他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从某本书里走出来的一样,这本书他很多年前就已经翻开了,但后来却因为被别的什么分了神而搁置在了一旁。“什么?”说着他松开了铁锹,导致铁锹的手柄砸向了我两脚之间的地面,“什么?”

这种时刻对任何做父母的人来说都不好过。这一刻,你意识到自己生出来的这个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像你那样思考问题,尽管在你离去后,它还会顶着你的名字继续生活下去。


[1]书中所有特殊字体、标点、格式均按原文调整,并非讹误。——编者注

[2]三伏天在英文中为dog days。——译者注,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