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有感[1]
一九六五年初春
于山西省原平县桃园大队

桃园大队“四清”工作队全体合影
说明:此为1965年1月《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下发后的桃园大队四清工作队全体合影,前排左三李茂生,后排左三为新任工作队长罗耀先。根据《二十三条》,四清工作改变原来的人海战术,桃园工作队员减少12人后,罗耀先接替王西一(时任《山西日报》副总编辑,“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北京日报》副总编辑,后又回山西出任《山西日报》社长)担任工作队队长职务。
求解四清查实情,[2]
须分技术与操行。
黎元不富愁难已,
干部离群怨易平。
最恨当权资产派,[3]
常忧涣散苦农丁。
重申主义强民众,[4]
党领乡村保阜宁。[5]
[1] 大学期间,我曾参加两次“四清”:1964年春在北京郊区顺义县的贾家窐子(今顺义区贾家洼子村),工作了近两个月;同年秋,离京赴山西,参加定襄四清工作团原平分团的工作,先后在桃园和柳巷两个大队工作了十个多月。
[2] 关于“四清”,前后有两种含义:1963年刚开始进行此项运动时,是指清账目、清仓库、清工分、清财物;到1965年初,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正式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称为“四清”,并将其明确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
[3] 当权资产派:即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4] 重申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要性,并以之武装群众,乃长治久安之根本。
[5] 党领乡村:军队因支部建在连上而具有强大的战斗力,党在农村中将支部建在生产大队非常正确。通过“四清”加强和改进党对乡村的领导,是使农民过上富庶安宁日子的不二法门。阜宁:富庶安宁。阜,此处为丰盛、富有,《诗经·小雅·頍弁》:“尔酒既旨,尔肴既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