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津巴布韦传统的土地占有制度

津巴布韦的殖民时期始于19世纪末,在此之前,在今天津巴布韦这块土地上,非洲人早已生活了上万年的时间。从公元2世纪开始,班图人取代科伊桑人占领津巴布韦高原,津巴布韦从石器时代进入早铁器时代,直到公元9世纪结束。公元10~11世纪,津巴布韦进入晚铁器时代,绍纳人(Shona)迁徙至此,逐步发展并创建了津巴布韦王国(公元12世纪初至15世纪末)、穆塔帕王国(15世纪初至19世纪末)、托尔瓦王国(15世纪中至17世纪末)和罗兹维王国(17世纪末至19世纪中)等政治实体。1839年,建立于南非的恩德贝莱王国(1821~1894年)北迁至马塔贝莱兰,定都于布拉瓦约,凭借强大的军事实力不断进行武力扩张,于19世纪下半叶发展成为津巴布韦最为强大的政治实体。[2]

在上述政治实体的兴起与发展过程中,农业和畜牧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津巴布韦的农业和畜牧业始于早铁器时代的班图人,最早种植的农作物为小米、南瓜和豇豆等,养殖的家畜则包括绵羊、山羊和牛等。进入晚铁器时代后,随着铁制农具改进所导致的农业和畜牧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与东非沿岸地区长途贸易的开展,人口大量聚居并最终形成了较大的政治实体,大津巴布韦的兴建即为当时农业和畜业发展到较高程度的产物。

作为各政治实体主要经济支柱的农业与畜牧业,在这一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首先,耕作方式较为简单,主要为刀耕火种和广种薄收,且以家庭为单位实行轮耕制;其次,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粮食作物的种植已经相当普遍,所种植的作物包括玉米、小米、高粱、稻米和甘薯等,此外,到恩德贝莱王国时期,棉花和烟草的种植已相当普遍;再次,牛在畜牧业中占有特殊地位,其很少用来食用,而是作为财富和身份的象征,甚至可以作为彩礼和劳动报酬;[3]最后,农业劳动主要由妇女承担,男性则主要从事狩猎、畜牧和建筑等活动。[4]

农业和畜牧业在殖民统治前津巴布韦历史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它们所赖以存在与发展的载体——土地,与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绍纳人和恩德贝莱人(Edebele)在经济、政治、社会及宗教层面都存在紧密的关系。

从经济层面来看,“早期的部落经济都是简单的非商品经济,几乎完全以自给性生产和充足的土地供应为基础”。[5]无论对于游牧者还是农业生产者而言,土地的重要性都不言而喻,相对低下的劳动生产率决定了他们都需要更多的土地来满足自己的需求。对于游牧民族而言,当一块牧场的牲畜过多或水草不足时,他们就需要迁徙到别的地方放牧。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他们则需要在不同的土地上进行休耕和轮转耕种。因此对于绍纳人和恩德贝莱人而言,土地是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是他们“最为珍贵的物品;殖民统治前传统社会最为重要的价值”。[6]就此而言,能够获得多少土地是他们能够占有多少财富以及能否丰衣足食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从政治层面来看,土地是津巴布韦王国和恩德贝莱王国等政治实体得以存在的载体。这些王国能在津巴布韦漫长的历史中发展壮大并写下波澜壮阔的一页,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它们凭借武力,在与其他部落、民族或政治集团的竞争中获得了更多的土地。以恩德贝莱王国为例,其在穆兹利卡兹(Mzilikazi)国王的带领下自1839年进入马塔贝莱兰并以布拉瓦约为中心建立据点后,不但以武力进行征服和扩张,甚至灭亡了绍纳人所建立的昌加米腊王国,并最终在19世纪下半叶洛本古拉(Lobengula)统治时期占领了现津巴布韦近一半的疆土。[7]对于津巴布韦历史上的这些王国而言,失去土地即意味着国家的灭亡。1893年10月,英国南非公司派遣军队入侵马塔贝莱兰,洛本古拉领导恩德贝莱人进行抗争。1893年11月4日,布拉瓦约沦陷。1894年1月,洛本古拉在向北罗得西亚逃亡途中病逝。1894年7月18日,英国政府向英国南非公司颁发“马塔贝莱兰赦令”,英国南非公司对马塔贝莱兰的占领合法化,恩德贝莱王国灭亡。

从社会层面来看,非洲传统社会以地方民族为基础的架构与土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土地成为社会聚合必不可少的纽带,“证明了各族体存在的合法性,并赋予了其存在的意义和重要性”。[8]每个绍纳人酋长均拥有一块领地,酋长将领地里的土地分配给行政区首脑,行政区首脑再将其分配给村长,村长最后分配给家庭使用。费德里斯·穆科诺里(Fidelis Mukonori)也指出了这一点:“根据绍纳人的传统,土地是神圣的,是社区的共有财产,在家庭、宗族和村庄三个层面运转。酋长负责土地分配,国王和酋长均有权直接分配土地。”[9]马科姆·瑞夫肯德则进一步认为,由几个村庄所构成的行政区是地方民族体系的核心,这一核心的基础并非血缘关系,而是土地。[10]也就是说,这些行政区是围绕土地所建立的单位,其所支撑的是以土地的控制与运转为基础的自给经济,而以其为核心,上至最高层的酋长,下至最底层的家庭,均被土地这个纽带连接在了一起。

从宗教层面而言,一方面,人们认为是本族的祖先为自己的后代在土地上创立了公共所有权,而且这些祖先的灵魂仍然关注着土地并与土地保持着密切的关系。费德里斯·穆科诺里曾就此指出,绍纳人的各宗族均“强烈地认为他们的祖先是土地真正的守护者”,土地由此而具有了神圣的宗教属性。[11]另一方面,土地也是人们所信奉的非洲传统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帕林德(E.C.Parrinder)在其《非洲传统宗教》一书中认为,非洲传统宗教的精神力之间的关系可以用一个三角形表示,“三角形的顶点是象征至高神的天,时间万物皆源于他,最后还要回归于他。三角形的底边是地,有时被人格化为女神。大地作为人类食物的生产者及人类尸体的埋葬所,对人类来说一直是重要的。人类生活在地面上,酋长和国王是通天梯的梯阶”,因此,大地在许多地方都是受崇敬的,各地都有“供奉大地的场所,供社会群体进行带有地方色彩的礼拜”。[12]

然而,尽管土地之于绍纳人和恩德贝莱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但就土地所有权而言,根据传统法,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而是本部落的公有财产,且不得作为商品进行买卖。吉拉德·克劳森(Gerald Clawson)在1953年的一份关于非洲村社土地占有制的报告中曾指出,尽管非洲各地传统的土地所有制在细节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均包含以下三个核心原则:首先,不存在土地的私人占有权,地方民族共同体所占有的土地属于该共同体,且未经其允许不能进行转让;其次,确保每个人对土地的使用权;最后,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应耕者有其地。[13]菲利普·梅森(Philip Mason)则进一步指出:“他们个人并不拥有土地;他们并不是像拥有长矛那样拥有土地;人们只能在国王的同意下才能耕种土地,但耕种的权利并不意味着可以用土地来换取其他东西。国王有义务保证他的人民丰衣足食,并为此而给予他们土地;国王还有义务造雨;但土地和雨一样,都不在人们的所有权之下。”[14]

毫无疑问,非洲人的这种土地所有权与欧洲人的土地所有权具有很大的不同:欧洲人强调对土地的私人占有权,而非洲人则强调土地的分配权和在土地上耕作的权利。这种土地所有权观念的不同导致了以下两个后果。

首先,欧洲殖民当局将非洲人的土地视为“无主土地”,以此否认非洲原住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从而使他们占领殖民地和攫取非洲人土地的行为合法化——20世纪初英国在罗得西亚设立“皇家土地”便是如此。[15]然而,正如罗宾·帕尔默所指出的,绍纳的诸多酋长国在当时几乎控制了整个罗得西亚的版图,[16]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绍纳人的土地所有权观念,根本就没有欧洲殖民者所谓的“无主土地”,李安山也在其关于殖民时期加纳东部省农民反抗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明确指出:“在非洲,任何土地都是有主的。”[17]有鉴于此,从英国南非公司开始,殖民政府在津巴布韦攫取土地的过程,就是不断将非洲人赶出他们祖辈所居土地的过程。

其次,殖民当局在殖民地强制推行土地私人所有制,在对非洲传统土地所有制造成破坏并引起当地民众反抗的同时,还导致非洲传统社会关系和权力结构的瓦解,下面这句话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现在你可能会看到土著在遇到酋长时,很少甚或都不向他们正式问候。当人们指责他们的时候,他们会反驳说:‘土地都去哪儿了?’这句话所暗含的意思是:‘白人已经成为土地新的主人,我们为何还要向失去土地的酋长致敬?’”[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