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七臣七主(节选)
夫[1]法者,所以兴[2]功惧[3]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4]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5]民规矩、绳墨[6]也。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7],不可以求直。
◆ 注释
[1]夫:句首语气词。
[2]兴:提倡,表彰。
[3]惧:震慑,镇压。
[4]令:指国家命令、政策。
[5]吏:官吏。
[6]绳墨:木工打直线的工具,比喻规矩和法度。
[7]信:同“伸”,展开,拉长。
◆ 译文
所谓法,是用来提倡立功、威慑暴行的;律,是用来规定职分、制止争端的;令,是用来让人们明白是非道理的。法律政令,是官吏百姓需要共同遵守的规矩和制度。矩不正,不能用来求方;绳不伸,不能用来求直。
◆ 启示
这句话提出了法治概念,对法、律、令进行了明确的分工。指出法是用以“兴功惧暴”,即惩恶扬善、维护社会正义的;律是用来“定分止争”,即裁夺是非、为社会提供判断正误的客观标准的;政令用来“令人知事”,让人们明白事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法、律、令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全面概括了两千多年前中国思想家对律法作用和功能的认识,是极为经典的法律格言。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武器。我们每个人都要敬畏法律,时刻检点自己、约束自己,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争做新时代守法纪、守规矩、守本分的好公民。

苏轼 《寒食帖》
苏轼(1037—1101),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寒食帖》又名《黄州寒食诗帖》或《黄州寒食帖》,由苏轼撰诗并书,墨迹素笺本,共一百二十九字,是苏轼行书的代表作。